此次全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如何保证基本药物不会“降价死”?选择中标企业的评价标准是什么?集中招标采购如何保证过程的透明度?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李仲军。
一问:如何保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答:首先坚持阳光采购的原则。由监察、纠风办有关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基层医务人员组成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基本药物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评审人员由监督委员会随机抽取,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另外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的原则,对省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二问:药品价格下降了,如何保证药品质量?
答:质量是药品的生命,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一贯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从标前、标后两个方面严把药品质量关。
一是采用“双信封”方式。所谓“双信封”,就是在公开招标中,企业同时投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份标书,两个“信封”同时投标。
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两份标书同时提交,从制度上避免了企业串标的可能,也避免了企业之间比价、拼价的可能。
二是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中标药品,建立严格的市场清退制度,坚决清除出市场。
三问:药品价格下降后,是否会发生“降价死”的现象?
答:对待违规企业,我们将使用“市场清退”手段惩处违规行为。首先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明确对违规企业的惩处措施。通过这种严厉的惩处措施,避免企业恶意投标,走出药品“降价死”的怪圈,保障中标药品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