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各级人大真正“强势”起来,只有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真正硬起来,才能形成均衡的权力生态和良性的政治生态,中国才能建成协调完备、保障有力的人民监督体制。
特约评论员 潘洪其 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2月25日结束。尽管只是地方人大会议,会期只有短短5天半时间,这次会议却吸引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效应。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会议的宣传工作做得有多好,也不在于广州因经济发达而具有“话题优势”,而在于广州市人大代表高调参政议政,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能力。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广州市和广东省的人大会议近年来开得活跃热烈,风生水起。早在2000年的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要求省环保局就一家电镀城问题处理不当一事接受质询,省环保局三轮答复均未通过,接着21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要求撤销省环保局一名副局长的职务。如此这般咄咄逼人的监督,在当时堪称敏感而又大胆,令公众舆论为之耳目一新。而今,人大代表监督的锋芒和锐气,在这次广州市人大会议上也有突出的表现。
比如,公办性质的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补贴的问题,一直是近几年广州市人大会议质疑的焦点。今年,这一问题仍然被人大代表穷追不舍,并且终于“追”到了一个答案———财政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机关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享受财政拨款并无不可,只要改变其事业单位性质,才能对其“断奶”。这个答案并非只是托辞,它实际上揭示了机关幼儿园改革的关键,也让人大代表找到了在此问题上继续监督发力的着手点。又比如,有人大代表批评广州亚运会花费一千多亿太奢侈,有关官员辩称,这是混淆了“亚运经费”与“涉亚经费”两个概念,亚运筹办经费实际上只有136亿元,更多的经费用于涉亚的城市建设改造工程,申办亚运到举办亚运历时7年,其间亚运预算从20亿元涨到136亿元,增幅并不算大。人大代表对此给予有力回击:即便这些数字属实,但关键不是亚运预算涨了多少、增幅算不算大,而是每次预算变更都必须经过人大审核,政府自己拍脑袋决定就是违法!
广州市人大代表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为地方人大树立“强势”地位提供了一个生动范例。人大代表需要对自己的政治职能有着成熟的认知和高度的自觉。这种认知和自觉,能够让人大代表产生内在的动力,促使他们清醒地意识到,所有的发言权、影响力和实际地位都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靠恩赐得来,而必须通过不折不扣的努力争取而来,靠当仁不让地履行职能不断积累而来。
其实,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当下的权力格局中,人大本来就应该是“最强势机关”。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所谓“国情特殊”、“环境不好”、“条件不允许”等都不是理由,人必自重,然后人重之,人大代表首先必须自己认清自己的地位,自己把自己当成“最强势”,必须以强有力的履行行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在与其他权力机关的博弈、互动中凸显自己的“强势”地位。
只有各级人大真正“强势”起来,只有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真正硬起来,才能形成均衡的权力生态和良性的政治生态,中国才能建成协调完备、保障有力的人民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