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埃及宪法修改委员会26日公布宪法修改草案,主要内容包括限制总统任期和放宽总统候选人条件。包括反对派在内,埃及社会普遍认可这份草案。
宪法修改委员会对现有宪法11处条款作出修改。
根据修改内容,今后埃及总统每届任期缩短至4年且只能连任一届。埃及总统先前每届任期6年,可连选连任。
就总统候选人条件,草案规定:候选人年龄应不低于40岁且仅有埃及国籍;获得议会30名议员或全国大约半数省份3万名合格选民支持,或由一个已登记政党提名,但这一政党必须至少一名成员当选议会议员。
埃及先前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得到人民议会(议会上院)、协商会议(议会下院)和地方议会共250名议员支持。
修改内容还包括,总统和议会选举今后应接受司法监督;新当选总统应在就职后60天内任命副总统;限制使用紧急状态法。
埃及前总统胡斯尼·穆巴拉克本月11日辞职。埃及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接管政权,13日宣布解散议会、中止宪法,15日宣布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要求10天内完成修宪。
宪法修改委员会主席塔里克·比什里26日说,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前,宪法修改草案将付诸公投。选举过后,将起草一份新的宪法。
埃及中心党创建者阿布·埃拉·马迪认可宪法修改草案,“(总统)只任两届、每届4年非常好……要达到他们设定的(总统候选人)条件有些困难,但那还不错。”
按美联社的说法,一些反对者对6个月内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失去耐心,25日再次集会。他们当晚与军方发生冲突。
埃及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26日就冲突致歉,说那“并非有意所为”。军方指责一些“渗透者”向士兵投掷石块和瓶子,引发冲突。
“25日晚些时候发生的事情是士兵与年轻人之间无意对抗的结果。”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没有也不会下令攻击年轻人,将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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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埃及总统可多次连选连任
1971年9月11日经公民投票通过的永久宪法,规定埃及是“以劳动人民力量联盟为基础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经济上“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三种形式并存;总统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国防委员会主席、警察最高长官、全国司法机构最高委员会主席;总统由人民议会提名,公民投票选出,任期6年,只能连任一次。1980年5月22日经公民投票修改宪法,规定政治制度“建立在多党制基础上”;“总统可多次连选连任”,并增加了“建立协商会议”的条款。人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议员由普选产生;议长、副议长每年选举一次。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