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南方日报
春节过后,深圳房屋租赁市场“涨声”一片,高昂的房租让租房族感到吃不消。
深圳房租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生活更加捉襟见肘。买不起房尚可租房,租不起房呢?当越来越多的人惶惶无处栖身,“尊严”与“体面”只能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让诸多低收入者感到“民生幸福”更加遥不可及。
房租普遍上涨,政府应该在市场宏观调控上有更大作为,使出租屋及各类日常必需品的价格涨幅始终在合理可控范围,而且要使其滞后于民众收入增长速度与幅度。房租无节制上涨固然因市场之手在推动,但也折射出出租屋租赁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出租屋其实也具有租用商品性质,应该由出租屋管理部门分类制定租金上限标准,予以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