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2月27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江婷 褚清军) 春节过后,威海海事部门加大了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24日,共查处船舶缺陷47项,滞留船舶2艘,对5艘船舶实施海事违法行政处罚,处罚罚金19000元。
目前,抵达威海的船舶日益增多,为维护水上安全,23日,龙眼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靠在三星码头的“浙普驳28”轮进行现场检查,共查出该轮主消防泵压力过低、气胀式救生筏检修证明过期、全部灭火器过期失效等缺陷10项,其中滞留缺陷2项,执法人员对该轮进行了滞留。24日,南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威海新港10泊靠泊作业的舟山籍“东靖118”进行例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船舶消防总管洞穿、舵机间回油管漏油严重等24项缺陷。执法人员对其实施了滞留,并责令船方加强管理,纠正船舶存在的缺陷。
在16日、18日、19日、23日,龙眼、南港、乳山海事处分别对“交抓108”轮、“宏浦231”轮、“宝东198”轮、“新鹭盛6”轮、“鑫海168”轮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给予5000元、1000元、8000元、1000元、4000元的海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