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2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 王相婷) 一窃贼入室盗窃9个月后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却拒不交代。民警通过在案发现场提取的一根烟蒂,用DNA检测的方法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DNA报告面前,李某某无奈低头认罪。
2010年5月29日,邹城市某公司职工韩某某家中被盗,丢失现金13000元和手机一部,民警在勘验中发现了一根可疑的烟蒂,立即将其提取后进行DNA检测。2011年1月,民警认为邹城市某村村民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李某某抓获。
李某某被抓获后,坚决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办案民警立即提取李某某的DNA样本,送到济宁市公安局与此前案发现场提取的烟蒂上的唾液进行比对,得出了同一认定的结论,确认犯罪现场的烟蒂为李某某留下的。在DNA检测报告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