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秦雪丽 通讯员 于绍飞)在酒店吃完饭买单后,却发现被多收了760元。市民李先生称,上周日他和朋友在福山一家大酒店吃饭时,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幸亏发现及时,不然就吃大亏了。
据李先生介绍,当天晚上6时左右,他应邀到福山某酒店吃饭,其间向服务员点了几瓶红酒。“红酒上来后,我们还特意看了下价格,一瓶230元,就点了4瓶。”但是,当李先生跟朋友买单后,一个朋友却发现每瓶红酒都是按照420元收费的。大家找酒店负责人索赔,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李先生一行便投诉到福山工商部门。
接到投诉后,福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到该酒店的一位王姓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当时服务员给客人拿的确实是1999年的红酒,230元一瓶,结果结账时服务员一时粗心,写成了1995年的,每瓶多算了190元。事后,李先生及其朋友提出了较为过分的赔偿要求,因此酒店没有答应。
最后,在工商人员调解下,王先生一行同意让酒店摆一桌“赔礼酒”,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