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2月27日讯(记者王鹏)泰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论证、审查,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设置排污口。
记者了解到,泰安市将停止东平湖、大清河沿岸排污口设置审批,现有排污口将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拆除。
《方案》规定,为了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相关部门将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拒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综合运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手段,确保完成水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泰安市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村镇污染防治。在治理上,一方面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另一方面加大村镇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湖区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调整人工湿地内水质净化工程用地的种植结构,将种植农作物或鱼塘养殖调整为种植有经济价值的湿地植物或渔业生态养殖。
据了解,本次出台治污方案,目的是在2012年年底前,实现大汶河王台大桥、东平湖湖心、东平县稻屯洼入东平湖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新泰市柴汶河南宋桥、肥城市康汇河陈屯桥、宁阳县府河侯店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泰山区明堂河老泰莱路桥、岱岳区小漕河臭泉村桥、天平河井家庄、石汶河佟家庄、宁阳县海子河齐家庄、宁阳沟佘庄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