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3月1日讯 (记者 张焜) 23岁的李某通过许诺介绍别人上好学校,“谈恋爱”时有急事用钱等手段,先后骗走6名男子共72万多元。1日,在奎文法院公开审理的庭审现场,李某称自己的一些诈骗行为是被逼无奈的选择。
2008年12月份,在青海工作的李强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名叫王涛的女子。2009年1月份王涛向李强介绍了自己的朋友李某,说李某要去李强那里旅游。李某到了青海后,李强热情招待了她,两人成了好友。其间,李某告诉李强可以介绍他考上好学校。对李某信任不已的李强先后给她15万多元。2009年7月份,李强发现王涛和李某是一个人,随即识破了骗局,开始要求李某还钱。但当时钱已经被李某挥霍。
此后,李某又假造各种身份、姓名与5名男子“谈恋爱”,并以买房子、朋友有事急需钱等名目向5名“男友”要钱。事情败露后,一名受害男子将她约出后扭送至公安机关。
3月1日上午,一头短发、戴着黑框眼镜的李某身着囚服出现在法庭,只有初中文化的她,甚至听不懂“自我辩护”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却从6个人手中骗走了72万多元现金。检察机关公诉称,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份,李某先后以个人名义或化名,编造各种身份,与6名男子交往。在此期间,她又编造各种理由向6名男子骗取钱财。2010年2月份,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取保候审,没想到在此后她仍然行骗。同年5月30日,她被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刑拘。
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多数受害人在受骗时都对李某十分信任,有的甚至将工资卡交给了她,等发现事情不对时,才发现工资卡里的钱也被李某挥霍一空。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且没有任何减轻或从轻处罚的事由,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据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