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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昨起调整
  • 2011年03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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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1日讯 (记者 李虎 通讯员 刁忠)1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3月1日起,泰安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调整为95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大幅增长。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00元调整为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5元调整为8.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泰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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