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管慧晓 通讯员 崔勇) 原价每米220元的亚麻窗帘110元就能买到,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青岛消费者赵女士花2000多元安装了这种窗帘。但是装好之后,赵女士的朋友发现这只是廉价的化纤材料而不是亚麻。但是因为在合同中只写了“窗帘”两个字,本来涉嫌商业欺诈的案子因为证据不足变成普通的投诉,赵女士只能吃哑巴亏。
家住市北区的赵女士春节前到威海路某窗帘店看好了一款标价为每米220元亚麻窗帘,当时店里的销售人员也极力推荐,并称此时定做可以享受半价优惠,价格为每米110元。赵女士一听价格优惠幅度很大,而且颜色和花样都很合自己的心意,最后花了2000多元装了这种材料的窗帘。安装后,一个朋友到她家时发现,这款窗帘不是亚麻材料,只是一种普通的化纤面料,价格每米只有几十元。
随后,赵女士多次找到商家,要求给个说法。但销售人员每次都告诉她,这种款式、颜色和价位都是她自己选定的,与商家无关。3月1日,赵女士来到了威海路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到窗帘店了解情况。销售人员领着工商人员来到了离标价为“每米220元”亚麻窗帘较远处的一个标有“每米110元”的窗帘前,当场否认了自己当初向赵女士推荐亚麻窗帘的说法。工商人员发现,这二款窗帘虽然颜色和款式一样,但手感明显存在差距,价格也有较大的出入。现场调查没有取得进展,工商人员又让赵女士拿出了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但在合同的“货号”一栏只写有窗帘二字,对所做窗帘的质量、产地、颜色和款式都没有明确约定。
在赵女士不能提供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工商人员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商家将自己为赵女士做窗帘所取得100元利润返还给赵女士。对此,赵女士也只好委屈地接受了这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