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管慧晓 通讯员 赵丽 陆革) 在烫发的过程中,由于服务员操作失误,烫发水进到了青岛市民刘女士的眼中,造成她视力下降,但是刘女士就医的费用店方不肯支付。3月1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店方赔偿1000元给消费者。
3月1日,家住李村的刘女士到工商李沧分局投诉,称她于几天前到夏庄路某美发店烫发,在烫发过程中,由于服务员操作失误,烫发水滴入眼中,她当即双眼直淌泪,视线模糊。随后她被送到医院急诊科治疗,发现视力出现下降,医生建议其每天到医院复诊。刘女士多次与商家协调赔偿事宜,要求商家承担医疗费及相关费用1000元,商家拒绝了刘女士的要求,于是刘女士向工商李沧分局投诉求助。
经过工商工作人员协商,商家同意赔偿给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