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海
据报道,卫生部等多部门3月1日发出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面粉增白剂”。去年12月,卫生部曾就“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并设一年过渡期,但部分公众认为没有必要,最终新规只留出了两个月的过渡期。
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长达10年,禁用方认为该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并以欧盟早已禁用作为佐证;而使用方则以该添加剂在美国可不限量使用为据进行反驳。现在,虽然争论并没有尘埃落定,但“面粉增白剂”被判“死刑”且即将执行已成事实,这对于众多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大喜讯,因为面对越来越白的面粉,在无法排除其对人体绝对无害的情况下,消费者早就心惊胆战,如食毒物了。
但是,我们在期盼“面粉增白剂”禁令能尽快生效的同时,却特别担心被判了“死刑”的“面粉增白剂”会阴魂不散,甚至死而复生,继续出没于面粉之中,搅乱大家的胃口。
这绝非杞人忧天,“面粉增白剂”可以释放出活性氧来氧化面粉中极少量的有色物质,从而使面粉增白,品相更为优秀,同时还能生成苯甲酸,对面粉起到防霉作用。这样的“好处”对于面粉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诱惑,如果没有严密的市场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措施,谁能保证黑心的企业主、特别是一些小企业会令行禁止,老老实实的弃用“面粉增白剂”?
虽然国家给了面粉生产、经营企业两个月的过渡期,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全部消化掉市场上含有“增白剂”的面粉产品,恐怕很难。那么,这些产品在两个月后何去何从?是就地消毁,还是改作动物饲料?谁来负责这一“尾巴工程”?要知道,在这方面我们是有着惨痛教训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由于一时疏忽了对“有毒奶”的善后工作,使得不少三聚氰胺乳制品数年之后还死而复魂,给早已脆弱不堪的中国乳品业又一重击,造成了非常可怕的后果。痛定思痛,消费者怎不能心有余悸?
因此,笔者认为,禁用“面粉增白剂”绝不能一发通知了之。在这之后,应该是声势浩大、持之以恒的市场监管;而更为重要的是,大限一过,就要立即对市场上所有未销售完的“增白面粉”进行彻底清点,全程跟踪监督,直至无害化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