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丰国 通讯员 薛伟)去游泳馆消费,却被告知先前办的游泳卡已经作废。市民王女士称,近日她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幸亏找到当地的工商所投诉,不然就损失大了。
据王女士介绍,两年前她在莱山某游泳训练中心买了一张面值1000元的游泳消费卡,前几天去游泳馆消费时,被告知此卡已经作废,里面的余额大概还有700多元钱。经与游泳训练中心联系得知此卡是三年的有效期,三年内未消费完毕自动作废。
“当时我很是恼火,卡上没有印上有效期,办卡的时候也没有人通知我卡的有效期限。怎么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张女士拿出自己的消费卡反复打量,卡上并没有标注明确的办卡期限和消费有效期并写着洗浴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我在你们这办卡时,并没有人提醒过我这个卡有消费期限啊。如今,你们怎么能借口到期就作废了呢。”王女士找到洗浴中心负责人理论,但洗浴中心负责人还是以洗浴卡到期为由拒绝了王女士的退款要求。眼看自己卡内的钱就要白白打水漂了,王女士便投诉到了向阳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向阳工商所负责人员马上展开了调查,最终赔付了王女士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