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建璋
“先交押金、后看病”是众多公立医院的常规做法,兖州市中医院为什么要打破这种常规?这种做法在医药费结算时会不会存在风险?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兖州市中医院院长孔庆民。
先看病后交钱是手段也是创新
记者:推行“先看病后缴费”制度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是医院间竞争的有效手段,还是医院服务模式的一种创新?
孔庆民:我去年10月份参加一次院长论坛会议时,第一次听说“先看病后交钱”的做法。“先交押金后看病”是医院的固定模式,当
病人押金数量较少时,医院会催患者再交押金,甚至会停止用药,这给老百姓带来不小的负担。而一些参保患者出院结算时钱花不完还要退还费用,这也增加了患者和医院双方的工作量,为此,我们决心改变这种模式。
其实所有的经营模式都可以说是竞争手段,但是作为公立医院,面对的是患者,只有真正让患者受益,才能体现医院为民着想的思想,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
记者:在开始推行这种制度的时候,医院有没有考虑过会出现赖账的患者,对医院造成亏损?
孔庆民:刚开始实施的时候,确实有点难,因为医院要垫付上百万元,导致经费紧张。但实施一段时间来,没有出现一例赖账事件发生,也给了医院继续实施的信心。同时,实行该制度还有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目前兖州市全民参保率在98%以上,因为医保和新农合能报销患者大部分的医药费,如果出现赖账事件,医院肯定会亏损,但与更好的服务患者并取得市民的信任相比,风险性相对要小很多。
交通事故及斗殴患者都不适用此规定
记者: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医院在实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是不是针对所有的患者?
孔庆民:其实医院也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性因素,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虽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均可“先治病后交钱”。
而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者;其它自费医疗者,并不适用该制度。
患者确实有困难费用可以分期交
记者:这种制度是否会产生医生乱开药的现象?如果患者确实交不起医药费又该怎么办?
孔庆民: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医院会每天向病人打印出费用清单,由病人及家属进行监督。而在病人临出院1-2天时,医生将预先告知病人或家属应该承担的大致费用。
对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一次性难以付清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的病人,出院结算时可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书,最晚可在2年之内还清,且医院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此外,对于一些家庭特别贫困的患者,医院还会考虑予以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