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市中区三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率先在全市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相关政策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且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整个市中区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这项制度实施以来,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0%左右,门诊人次同比增加2524人次,增加16.48%,住院人次同比增加20.87%,让利患者50多万元。
市中区还落实财政补偿,采取“先行预拨、季度考核结算”的补偿方式,区政府预拨了145万元启动资金。同时,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契机,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推行综合改革,包括定编定岗、绩效考核、多渠道补偿、人事分配等,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