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农药厂租赁了镇政府的厂房,合同到期之后想继续租赁,但镇政府拒绝了农药厂的请求,没想到农药厂拖了两年多才搬走。
1999年初,岱岳区满庄镇人民政府与某农药厂签订租赁合同,将厂房租给农药厂,租赁期限至2008年9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农药厂拟续签租赁合同,但镇政府因该镇经济发展需要,未同意农药厂的续租要求。其后,农药厂迟迟未腾退租赁厂房土地,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对簿公堂。
经法院审理,判令农药厂腾退租赁的厂房,但农药厂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说服教育,农药厂均拒绝迁出租赁场地。后来法院决定对该厂实行强制迁出措施。今年3月1日,在法院调解下,农药厂才表示愿和申请人和解,并保证在七日内腾退厂区。
本报记者 王颜 通讯员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