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3日讯(记者 王帅) 高先生原本未打算通暖,但供暖期间,暖气片热了。他于去年12月份主动去交暖气费,被告知没有户头,无法交费。2日,热电厂工作人员检查后称高先生属于“偷暖”行为,需缴纳暖气费和罚款。
“主动交钱他不要,现在说我偷暖气。”高先生搞不懂自己怎么成了贼。他介绍,去年4月,他在统一路附近租房做生意。去年供暖前,他未打算开通暖气。但12月份,他家的暖气忽然热了。他也没多想,“既然供暖了,那就交钱吧!”可是去交钱的他却被告知无法交钱,“没有户头,无法交钱。”
据高先生的房东姜先生介绍,高先生现在用的房子和南边邻居的暖气是一个管道,两家的暖气是一个户头。姜先生表示,自己一直将房屋出租,之前未通过暖气。高先生“交钱却不收”,于是这个事情就搁置下来。2日,热电厂工作人员过来检查,看到高先生家的供暖情况,开出“私增私开暖气”的罚单。高先生很是疑惑,“我主动交钱他不要,现在又要罚我钱。”
记者致电威海热电厂,工作人员介绍,高先生和邻居的房子以前是一家,档案里记录的也是一个户头。之前他们未开暖气,去年开通时,管道并未改造,仍是按原档案的记录进行暖气供给,即邻居开通了,高先生家暖气也热了。“按照规定,只要是通暖,肯定是要交费的。”工作人员同时表示,高先生家没有单独的供暖档案,由于供暖中不能停暖,为了不影响其他住户,只有在停暖后再进行暖气管道改造,并开通自家的户头。
工作人员提醒,若不想通暖,居民应在供暖前提前向供暖单位申请报停。据记者了解,经过双方协商,鉴于高先生去年主动补交暖气费,热电厂免除罚款,只收取暖气费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