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阀未鉴定、气瓶没有合格标志
300余个“隐形炸弹”被查扣
  • 2011年03月04日 作者:
  • 【PDF版】

    工作人员正在对气瓶进行检查。  本报通讯员提供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陈卫军 李素琴) 3日,河口质监、公安等五部门在打击非法经营化学品联合行动中,查处4家气瓶非法充装点,300余个氧气、乙炔气瓶被查扣。

    3日上午,河口区孤岛镇一路边不起眼的农家院里摆满了气瓶,其中6个气瓶正在充气。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气瓶充装点无气瓶充装经营许可证,无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紧急处理措施,属非法进行气瓶充装。而且在重启设备中安全阀、压力表都没有经过鉴定,充气的气瓶也没有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合格标签。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气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销售使用,无异于装了一颗“隐形炸弹”。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乙炔瓶35个、氧气瓶169个。

    在当日的行动中,成功端掉了4家非法经营氧气、乙炔窝点,查扣300余个气瓶,并对非法经营业主进行了相应处罚,其中刑事处罚1人,行政处罚3人。

    据介绍,汽油、氧气、乙炔、氢气、闪点在61℃以下的柴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对此类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均实行许可制度,只有在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如果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气瓶充装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充装、检测手段、安全设施方能充装气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300余个“隐形炸弹”被查扣
银行卡遗落取款机后来者竟据为己有
老人丢失存单未察觉好心人报警完璧归赵
一男子因欠债被非法拘禁
禁毒宣传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