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业村的郭女士最近因为快递货物的事颇感烦恼,拨打本报3·15维权热线:620元的货物无故失踪,快递公司只答应赔偿100元,并说,赔付100元是公司规定,就是丢了1万元的货物,公司也只赔付100元。
爆料人:620元的货物,凭啥就赔100元
1月4日,郭女士委托临沂黑风快递公司向沂南发送了3箱礼品。一周后,沂南方面反馈来消息:3箱礼品只收到1箱,却支付了3箱的运费,每箱5元,共计15元。
事有蹊跷,郭女士找到黑风快递公司咨询,黑风公司却迟迟没给予答复。
一段时间后,快递公司告知郭女士:货物丢了。
郭女士来到位于蒙山大道中段的黑风快递公司,要求赔偿620元的货物款。
1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该公司理赔中心终于答复:只赔100元,公司有规定,发货时已经注明。
郭女士找到发货单据,在单据下方,一串很不清晰的“100元”的数字,让郭女士越看越觉得这家快递公司有点不厚道。
记者看到,在发货单的下方确有标注:黑风快递建议发货方参与保价运输,发货方已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货物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快递公司负责赔偿100元人民币。
“发货时没人说这事,怎么开始理赔了,冒出个100元来?”郭女士对此非常不满意,“要是丢了1万元的货物,也赔100元吗?”
理赔中心的答复让郭女士大跌眼镜:如果要按照货值来赔付,他们快递公司不得赔死?
快递公司:丢1万元的货物,公司也只能赔付100元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蒙山大道中段黑风快递公司。
“公司有理赔中心,你得与他们联系!”一位徐姓工作人员回答。
记者联系到理赔点的负责人张先生。“货物有没有保价?”张先生问。
“签订发货单时,并没人告知需要保价!”记者根据郭女士提供的情况回答。
“货值620元的货物丢失,为何只赔付100元?”记者接着问。
“这是公司规定,赔付多少与丢失货物的货值无关!”张先生解释。
“那如果丢失1万元的货物呢?”记者问。
“也按公司规定赔偿,100元!”张先生如是说。
“你们作为一家快递公司,丢货物在你们看来是很平常的事?”记者问。
“可能是连锁店没交接好,这我也不清楚。”张先生说,他每天都会接到关于赔付的电话,多的时候一天接20多个电话,甚至更多。
快递公司应该全额赔偿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兰山消协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介绍,快递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明确赔付细则和金额,事先并没有和消费者进行协商,事发后,公司理赔方要求按照公司一方的意愿来进行赔付,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快递公司对快递货物负有责任,对于在快递过程中丢失的货物,快递公司应该全额赔偿,消协工作人员建议郭女士到消协投诉。
片/文本报记者 孙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