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陈兆永 孟凡朵 记者 郇恒吉)25岁临沭女孩王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启事后,化名“朱燕燕”与征婚者接触,随后建立恋爱关系,在向交往对象索求24000余元彩礼后,竟携索得的彩礼“失踪”。近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批准逮捕。
2010年9月中旬,临沭的王某从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启事,征婚青年李某在临沂一加油站工作,她遂以“朱燕燕”的名义与李某相识。经过几次见面接触,王某便向对方表示,愿意建立恋爱关系。
之后,王某带李某到改嫁他乡的母亲家“见父母”。2010年10月13日,王某和李某举行了定亲仪式,按照农村习俗,李某为王某购买了4000余元的衣物作为礼物,并外加两万元的彩礼。
不料,订下婚约后,王某竟玩起“失踪”,先是以自己到临沂商品城打工为由,拒绝与李某见面,后又告知对方自己在浙江温州打工。2010年10月30日,王某给李某打电话,表示要毁掉婚约。
接到电话后,李某自知情况不妙,便想要索回24000余元的彩礼,不料王某却称未见彩礼,后李某多次联系王某均未果。无奈之下,李某便来到当初王某的所谓“家”中,而其母亲却告知,王某只是在其家暂住,当日订亲后便带着礼金走了。李某之后又来到王某的生父家中,而其父亲却告知根本不知此事。李某恍然大悟,为了挽回损失,到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临沭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迅速立案予以侦查,2011年2月7日10点,办案民警将涉嫌诈骗犯罪的王某在其家中抓获。2011年2月22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批准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