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3日讯(记者 刘彦朋 通讯员 辛明军)聊城一家保险公司员工郭某为早点实现“小康梦”,竟然私刻公章伪造起了车船税完税证明,大半年时间伪造出售270多份,被东昌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逮捕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7万元。
1日,郭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16岁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结婚后,生活压力一直很大,去年3月份,他陪朋友小灰去保险公司交车船税时,看见有人在兜售车船税的完税证,他就偷偷的拿了别人的一份税收完税证明回家,也想从中赚钱。
郭某说,他通过电线杆上卖假发票的广告,在台前购买了空白的假的税收通用完税证的发票,然后找到私刻公章的贩子私刻了四枚税务局的公章,又在科技市场购买了一台二手的专用打印发票的针刺打印机,在自己家中开起了“税务所”。从2010年3月份开始,郭某共对外出售自己打印的完税证明270余份,非法获利6万余元。
“我也知道是违法的,干这个之后,我每天都过的提心吊胆的。前几天我刚去铁塔那边拜过佛。”郭某后悔地说。
东昌府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郭某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刑法》。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