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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2011年03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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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泰安市六个县市区将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根据山东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省政府下发文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通知要求,泰安市的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00元调整为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5元调整为8.7元。

    本报记者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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