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艳艳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几千年前,古人在《诗经》里这么说。失去母爱,孩子便失去了最深的关怀。自古以来,母爱被人们誉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赞美母爱的名言也数不胜数。母亲,这是多么崇高的字眼!但也有极少数人,无视这一伟大的称呼,残忍地抛弃自己的儿女。
2日早晨,一名妇女将一男婴丢弃在社会福利院门口,撒腿而去。笔者不会妄加揣测,她是否是孩子的生母?但从妇女为婴儿留下的奶粉、奶瓶不难猜测,这是孩子的亲人所为。
也许,孩子的父母来泰安打工,沉重的负担无法使他们正常抚养婴儿;也许,他们有难言的苦衷……比起父母“无情”、“残忍”等字眼,我们更愿意把他们想象成善良但身处苦难的人。我们不愿承认,社会竟有如此无情之人。丢弃孩子的父母,你们可曾想过,这个举动,可能会影响孩子健康的心灵,成为孩子永远的痛。
在网页上输入“弃婴”二字,搜索数据达数百万条。“博大母爱托起残缺生命,22载养育16名弃婴”、“男子抚养五弃婴14年,未婚爸爸演绎母爱人生”……众多普通百姓抚养弃婴的新闻映入眼帘,不禁令人心灵感到震颤。笔者又想起去世不久的“流浪儿之父”———济南六旬老人郑城镇。他没有子女,却曾陆续收养400多个孩子。她,他,还有他们……是这些善良的人让“弃婴”、“流浪儿”找到了温暖,找回了家。素不相识的人都能付出如此多的“母爱”,孩子的亲生父母,情何以堪?
,请珍惜你们为孩子付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