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贼在古墓里挖出了鼎、贝币、石磬、青铜碎片等国家保护文物并倒卖至临沂、潍坊等地,非法牟利20余万元。民警追回部分贝币、石磬等文物。
贝币在莒南县还是第一次被发现,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
盗墓者挖出来的洞。
本报临沂3月6日讯(通讯员 王金亭 宋庆琪 本报记者 张希文 李晖) 从去年夏天开始,临沂莒南县大店镇的一座古墓就被盗墓者盯上了,这伙盗墓贼非法倒卖文物牟利20余万元。今年1月初,莒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经过周密侦查,于2月28日一举抓获涉嫌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18人,追缴回“贝币”、“石磬”等十余件,其他被倒卖的文物也在追缴之中。
2011年1月2日,莒南县大店镇后官庄村村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农田发现了盗墓贼挖掘古墓的盗洞,该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到盗洞现场勘查发现,被盗墓穴在后官庄村通玉皇沟村的村村通公路旁,距离后官庄村约300米。莒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前官庄村向村民了解到,有盗洞的农田已经以一年800元钱的价格,承包给了前官庄村的杜某,杜某成了警方最先怀疑的对象。经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杜某以及盗墓“专家”葛某的身份。
2月28日晚,刑警大队全体警员出动,分成多个小组同时出击。当天晚上,在莒南县五中附近,将杜某和葛某抓获。其他民警又陆续在大店镇、沂水县等地抓获其他1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通宵审查,警方又查出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并在3月3日前,将3人抓获。
经查,这伙盗墓贼从2010年夏天就开始预谋盗墓计划,在杜某和葛某的带领下,形成了一个专业盗墓团队,这18个人来自沂水、费县、内蒙古、河南等地,作案时携带洛阳铲、洋镐等工具,而且分工很明确,盗墓“专家”下洞挖土,其他人提土、望风、销赃等。每次盗墓后,为确保隐蔽,盗洞上面还重新栽上麦苗,很难发现。莒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副中队长宋金波说,这伙贼在古墓里挖出了鼎、贝币、石磬、青铜碎片等国家保护文物并倒卖至临沂、潍坊等地,非法牟利20余万元。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张文存所长介绍,被盗墓地一带被称作“王坟”,1985年,被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文存表示,“民警追回了部分贝币、石磬等文物,贝币在莒南县还是第一次被发现,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初步判断,该墓穴年代很久,具体情况已经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申报,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