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挡风玻璃破碎,年检标志受损严重,一车主怕被交警查到,居然手写了一个年检标志贴在车上。
3月3日上午,泰安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泰明路一线走访沿街各单位、商户。当他们走访到泰明路南段时,发现路边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着许多车辆。民警正准备进行拍照取证时,发现一辆伊兰特的前挡玻璃上只粘贴有年检标志,没有保险标志。再仔细一看,这个年检标志居然是手写的。民警立即进行了拍照取证,并通过网上查询联系到车主。
经询问车主马某得知,前一段时间玻璃破碎,年检标志破损厉害,为了防止未粘贴标志被交警查到,自己手写了一个检验标志。
民警对他进行了一番教育后,对马某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王颜 通讯员张立斌 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