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6日讯(记者 张建丽 通讯员 任立志) 在济宁市总工会召开的女职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记者获悉市总工会将加强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在2012年底前,建立起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数据库。
据介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载体,是当前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会上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全力推进和完善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要在巩固现有签订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非公企业的签订工作,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
另外,以县市区、局委行办、直属企业为单位,到2012年底前,将全部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数据库。今年下半年,市总工会还将组织互查组,对全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规范及履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