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潇元本报通讯员 于瑞红
青岛市公安局“12·2”专案组,历经90余天,辗转山东、广东、浙江三省六市调查取证、追踪抓捕,成功破获一起市场中间价值近2.32亿元的假冒国际名牌大案,将涉案三个团伙的1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此案是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的案值最大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13万件假名牌险出关
2010年4月,一批报关价值为49.37万元人民币的衣帽货物从宁波海关报关拟出口至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抽检发现,这是一批涉嫌侵犯包括LV、香奈尔、耐克、托斯等20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假冒品。宁波海关的工作人员在对这批总数达到13万件的6宗货物进行详细了解后发现,6张出口核销单是来自5家在青岛注册的贸易公司。海关将此情况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010年10月15日,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公安部转来的这一案件,立即向市局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市局领导的要求,经侦支队兵分两路进行侦破:一路赶往宁波调查这些被扣的货物;另一路在岛城对与此宗货物有关的五家公司进行调查。
要想查出宁波海关查获的这批货物的货主究竟是谁,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以货找人”,另一个是“以单找人”。采取“以货找人”的方法,单刀直入,根据货单信息确实很容易就能找到货代公司,但这种情况下,货代公司往往都能找出借口搪塞,办案民警决定采用“以单找人”的办法,先找出为这批货提供出口核销单的注册在青岛的贸易公司。
民警从青岛工商部门了解到,这5家公司分属青岛黄岛区、李沧区和四方区。实地调查后,办案民警发现,5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全部是普通的民宅。经对5家公司的银行账户查询,发现所谓的股东资金仅在验资时转入,两三天后又全部转出,所谓的公司根本没有资金投入、没有办公地址、没有实际经营,只不过是个“空壳”。
据青岛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二中队的张涛中队长介绍,这5家公司有3家工商登记地址位于四方区,2010年10月被四方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纳入侦查视线。2010年12月2日,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经侦支队及四方分局精干警力组成的“12·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专案组”,青岛市公安局修潍青副局长任专案组组长。很快注册地在黄岛的青岛里思琪贸易有限公司所报关出口的近3万余个市场中间价值达2.32亿元的假冒知名品牌货物,被确定为调查重点。
“空壳”公司整出千张出口核销单
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调取了这家贸易公司从2010年3月至8月的申请核销单的全部记录,证实宁波海关查扣的这批货物所使用的出口核销单是由一名姓詹的女子在2010年4月申领的,这名女子既不是公司的法人也不是股东,却以一家“空壳”公司的名义不停地申领出口单。专案组掌握了詹某的情况。2010年12月29日,经过5个多小时的守候,专案组民警在詹某公司门口将其抓获,从詹某家中搜出了三四十个单位章,和八套贸易公司注册手续。
詹某供称,因工作需要,她经常在网上发布代理注册公司的广告信息,一名自称“吴生”的深圳男子便找到了她,让她在青岛注册八家贸易公司,每注册一家贸易公司,“吴生”就向詹某提供的银行卡内转入相应的款项,但要求詹某定期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核销
单邮寄给他。詹某与弟弟商量,觉得是个轻松赚钱的好办法,便找来朋友林某让她为其提供职业垫资人,帮她注册假的贸易公司,并将从“吴生”那里所获的利润分给林某一部分。专案组民警很快将詹某的弟弟和林某抓获。
经查,詹姓姐弟5个月的时间申领了
一张核销单被倒卖数次
邮寄给了深圳的“吴生”,可对于“吴生”的情况,却一无所知。据詹某介绍,她与“吴生”素未谋面,两人只在网上联系,詹某手里只有邮寄给“吴生”出口核销单的一个深圳地址。“吴生”每次汇款给詹某也都是通过银行ATM机现金存款,从不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所以无法获取他的银行账号或者其他有用的线索。
“如果找不到吴生,那这起案件的线索就一点也没有了。”张涛介绍,2011年1月3日,他带领两名民警到达深圳,找到了詹某所提供的“吴生”的收件地址,这里竟然是一家夜总会。1月4日,民警抱着试试看的念头,调取了这个地址附近银行的监控录像,和詹某收到“吴生”的转账时间进行比对,发现了可疑男子。5日,民警在附近一小区找到了“吴生"。
“吴生”本姓刘,广东籍,今年22岁,到案后很快交代了倒卖国家公文———出口核销单的事实,5个月的时间,他从青岛的詹姓姐弟那里得到了1040余张出口核销单,以每张200元至300元的价格,倒卖出去,获利10余万元。由于客户众多,又采取网上交易,涉案出口单究竟卖给了谁他也记不得了,只依稀记得有的单子卖到了宁波,专案组民警将刘某押回青岛。
1月16日,张涛等6人赴宁波,逐一调查与刘某联系买卖出口核销单的人员。一网名为“一路有你”的新疆籍24岁女子陶某被锁定为向刘某购得涉案单的嫌疑人,而这个单子经过陶某之手后被数人倒卖过。6天时间,民警奔波于宁波、舟山、义乌等地,将所有经手倒卖过涉案单子的嫌疑人全部抓获。1月22日,专案组民警在义乌商贸城找到了这张单子的最后经手人———郑某。
1月27日一早,5名涉案人员被押回青岛。
温州商人在希腊操控
审讯中,郑某说,一名在希腊经商的中国温州籍贯男子张某才是这批假冒名牌的真正所有人,他不过是找货代公司的中间人。
由于张某常年居住国外,抓捕工作陷入了僵局。在调取张某的出入境记录后,专案组民警发现,每年春节期间,他都会回国探亲。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决定以静制动,密切关注他的行踪,确定他回国的具体方位后再实施抓捕。
2011年1月31日,专案组民警终于得到了张某由上海浦东机场回国的信息。在办好相关追逃和抓捕的手续后,民警迅速赶往张某的老家温州瑞安市。张某返回原籍后不久,就发现自己的货出了问题,一直东躲西藏逃避警方追捕。专案组民警对张某的亲友做了不少的工作。最终,张某自己走进了公安机关的大门。
到案后,张某并不配合警方的审讯,为了规避责任,他甚至称根本不认识郑某帮他买的这批货是什么牌子,但在事实和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无话可说。2011年2月17日,张某被押解回青。至此,这起涉案市场中间价值达到2.32亿元人民币,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倒卖国家机关公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大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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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核销单也叫出口收汇核销单,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个陌生的名词,它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和制发,各地方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此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顺序编号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