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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包,无法归还失主
市民期盼成立专门无偿招领处
  • 2011年03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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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人民广场失物招领处 工作人员在展示尚未被认领的失物 

    随着城市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市民们在公共场所丢失物品后,往往难以找回。6日,记者调查发现,原来在很多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失物招领处”,现在大多已经消失不见。

    公共场所失物招领处逐渐消失

    6日下午,环卫工人虞师傅称,早晨他捡到了一个女士钱包,里面有1张身份证、2张建行卡和1张临商银行卡。

    “身份证上显示失主的名字叫吕长利,1990年出生,家住兰山区金坛路。”虞师傅希望失主吕长利拨打18265953601,与他联系。

    虞师傅说,工作中他经常捡到物品,有证件和联系方式的,还比较容易找到失主,而钥匙和银行卡之类,找到失主的难度就比较大。“捡到东西却无法归还失主,想做个好事都这么难!”虞师傅感慨。

    6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商超、车站等发现,原来在很多公共场所可以看到的“失物招领处”,现在大多已消失。

    临沂人民广场上的“失物招领处”作为市区仅存的无偿失物认领处之一,自2007年成立以来,目前仍对外开放,但来上交物品的多是环卫工人。

    的哥的姐成兼职“招领员”

    除把捡到的物品就近交到商场、超市的服务台外,长期以来,市民捡到遗失物后第一反应仍是交给警察。

    “有时候东西堆在桌上很久了,也一直没有人来找。”6日,银雀山派出所的张警官说,他们只好利用业余时间,通过遗失物里存有的个人信息,尽量查找失主的电话,从而将物品归还。

    记者了解到,派出所、火车站、出租车公司、环卫集团等部门都主动承担着失物接收和招领的工作。很多出租车司机在载客跑活儿的间隙,也兼职做起了“失物招领员”。

    市民期盼成立专门招领机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期待政府或相关部门成立一个公益失物招领部门,为市民提供便利。也有市民表示,可以成立专门的“有偿失物招领公司”,以少量报酬买到市民捡到的物品,再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失主。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刘警官持相反态度:“如果以赢利为目标,则违背了招领处服务社会的初衷。”

    市出租车公司的孙师傅表示,成立“无偿失物招领处”后,鼓励失主给上交物品的市民一定奖励,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丢失物进入“失物招领处”。

    目前,政府及相关部门尚未出台有关成立“无偿失物招领处”的文件。然而,仅靠相关部门运行各自的“失物招领处”,提倡拾金不昧道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图记者 王逸群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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