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夜,莒南县公安局民警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辗转多地,一举抓获涉嫌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18人团伙。公安部门目前已追缴回“贝币”、“石磬”碎片等十余件,其他被倒卖的文物也在追缴之中,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雪夜出击
抓获盗墓黑手
2011年1月2日,莒南县大店镇后官庄村村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在农田发现了盗墓贼挖掘古墓的盗洞,随后当地派出所将情况反映给大店镇党委,大店镇党委将情况汇报给了莒南县文物管理所。
1月4日,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到盗洞现场进行了勘查,被盗墓穴在后官庄村通玉皇沟村的村村通公路旁,距离后官庄村约300米,盗洞在一个不明显的封土堆上。
1月27日,该案件转到莒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县公安局及刑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展开深入调查。民警先后找到前官庄村村民了解情况,在村民口中得知,有盗洞的农田,已经以一年800元钱的价格,承包给了前官庄村的杜某,杜某成了警方最先怀疑的对象。随后,民警经过进一步缜密侦查,确定了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逐渐掌握了犯罪证据。
2月28日晚,根据前期侦查结果,莒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全体警员出动,当天晚上,在莒南县五中附近,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杜某和葛某。随即,其他民警又陆续在大店镇、沂水县等地抓获其它1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通宵审查,警方又查出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并在3月3日前,抓获了这3名犯罪嫌疑人。
通过警方的审问得知,这伙盗墓贼从2010年夏天就开始预谋盗墓计划,在杜某和葛某的带领下,形成了一个专业盗墓团队,这18个人来自沂水、费县、内蒙古、河南等地方。
刑警大队案审中队副中队长宋金波说,他们在古墓里挖出了鼎、贝币、石磬、青铜碎片等文物并倒卖至临沂、潍坊等地,非法牟利20余万元。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盗墓团伙分工明确
有“风水”行家参与采访中,刑警队案审中队中队长王国铭告诉记者,这群盗墓者分工非常明确,盗墓工具也很齐全,而盗墓的人中,有好几个都是“风水”、“盗墓”行家,对墓穴的挖掘都很有经验。
“他们盗墓非常隐蔽,一般选在每个月的阴历二十八日到次月的初四五,时间选择在每天20点至次日凌晨两点。每次盗墓时,还在通往盗墓地点的多个地方望风。”王国铭说。
宋金波告诉记者:“他们的盗墓工具也很齐全,抓捕过程中,在盗墓现场,他们遗留下了大量工具,有绳子、铁锨、凿、锹、镐、洛阳铲、装土的桶、盖盗洞的木板等,案发后还查获了他们刚刚购买了尚未开封的新洛阳铲等盗墓工具。”
墓穴现场
已被严格保护起来
3月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张文存所长。他告诉记者,被盗墓地一带被称作“王坟”,面积为2500平方米的范围,1985年,被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月4日,接到相关部门反馈后,文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救性保护。
“现场发现有十余处盗坑,只有两处深挖的盗洞,最深的一个洞口长1.8米,宽0.6米,深7米多。”张文存说,他们随即将现场保护起来,将盗洞进行了保护性的回埋工作。同时将现场勘查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根据现场遗留物等,协助公安部门的侦破工作。
1月5日,文物主管部门与后官庄村委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村里安排专门人员每天24小时现场看护,同时,文物主管部门人员每天不论白天、黑夜不定时进行巡逻保护。
张文存表示:“根据民警追回的部分贝币、石磬等文物,贝币在莒南县还是第一次被发现,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初步判断,该墓穴年代很久,具体情况已经申报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贝币产生于距今3000年的商代,是钱币的始祖。石磬是中国古代产生最早的乐器之一,长期作为贵族身份或权力的象征,加上同时出现的青铜器物,文管所专家推断被盗墓葬应该是西周时期的贵族墓,墓主人至少是王、侯级别的。
通讯员 王金亭 宋庆琪 本报记者 张希文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