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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销合同上门签,逐个条款要看看
  • 2011年03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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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话车险的兴起,其方便快捷的销售模式迅速得到了车主的认可。通过电话车险购买保险的车主逐渐增多起来,随之而来的,投诉和理赔问题也浮出水面。

    据了解,除了单证过期问题,48小时内未报险和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也是理赔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据记者了解,最极端的例子是有的客户甚至出险了快一年了,到年底才跟保险公司报险,虽然证据齐全,但是完全已经失去了时效,保险赔付自然无从谈起。

    因何出现这样的情况,记者为此对平安开展电话车险的保险公司做了跟踪调研,发现这跟客户对电话车险的认知不足有一定关系。传统的车险一般在4S店等中介渠道销售,销售人员和客户是面对面沟通的,销售人员会将整个保单里,重要的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逐一跟客户理清。而投保电话车险的车主,多是生活节奏快,希望省事的群体,这个群体的消费特点,注定他们在购买产品时,追求的是时效和速度,在拨打平安电话4008-000-000后,虽然电销坐席人员也会反复提醒车主要注意理赔条款,但很多车主一般不愿意在电话中多做了解,只是一听了之;另外电话车险的合同,一般由快递员代替保险公司与车主上门签订,当车主拿到保险合同时,往往没有耐心对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地过目,只是签字了事。如此,合同虽然签了,但是车主对合同的具体免赔条款,还是不重视。因此诸如单证问题,48小时内未报险,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等保单里详细列清的免配条款,往往成了车主最容易疏忽的地方,这就出现了前面提到的出险快一年才报险的情况。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里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不履行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专家提醒,车险合同不仅仅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规范,同时也是引导车主顺利理赔的手册,车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图省心而忽视了对合同条款的正确理解。广大车主朋友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花点时间充分理解保险条款的细节规定,拥有必要的车险理赔知识是避免损失的最好办法。

    相关链接>>

    2010年2月2日,平安产险推出“平安车险 万元以下 资料齐全 一天赔付”服务承诺,即对赔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的车险保险责任事故案件,在客户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平安承诺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付款。统计显示,97%的车险理赔案件金额在万元以下,因此该承诺基本满足平安车险绝大部分客户的理赔时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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