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于潇潇)6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潍坊市新能源产业化发展进程,潍坊近日出台意见,将在资金、价格、土地、税费等方面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扶持,计划到2015年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45万吨标准煤。
据了解,潍坊将重点强化支撑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农村新能源六大领域新能源产业发展。对新能源企业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高新区、滨海区的新能源重点项目,通过补助、保证金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扶持;对列入省级新能源示范工程的项目,由省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对列入国家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将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新能源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在税费方面,对新能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除此之外,潍坊还将在价格、土地等方面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