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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我们帮您来维权
本报联合工商部门为市民解难题,两天接受投诉二百余例
  • 2011年03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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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李娜秦雪丽 钟建军 鞠萍)面对消费者维权诸多困难,齐鲁晚报·今日烟台联合工商部门在3月4日—3月5日分别走进文化中心广场、烟台大学、兴隆社区,深入市民和读者身边,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消费维权的平台。两日来,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二百余例。

    “这样的好机会不能错过。”3月4日上午,“3·15维权,齐鲁晚报和你在一起”第一站在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举行,一大早就有市民来到广场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咨询消费难题。市民讲述了在消费中遇到的窝心事,烟台市芝罘区质监局、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相关专家现场为市民解疑答惑。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具有独有的特殊性。但近年来,有关大学生在消费中权益受损事件屡见不鲜,对此,本报特联合莱山区工商局,于3月5日上午,就大学生关心的消费维权等热点话题,在烟台大学开展了消费维权大讲堂。

    莱山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局长杨林就网购、传销等大学生关心的热点话题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了在网购消费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建议同学们到正规大型的网站进行购物、尽量使用货到付款的消费方式。针对大学生在兼职中受骗等问题,杨林建议同学们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尤其是女学生,一定要学会‘防狼术’,建议到正规的大型中介机构。”

    3月5日,3·15消费维权活动还走进了向阳街道办事处兴隆社区。恰逢周末,在兴隆社区小广场上,居民纷纷围拢上来,手机乱扣费、乱扔垃圾、落户问题……讲述了他们生活当中遇到的烦心事。

    在活动中,记者了解到投诉案例涉及房屋装修、电子产品、净水设备、保健品、预付卡消费等多个方面,八成案例与产品质量相关。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一定在购买时确认产品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消费烦心事、窝心事一定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拨打本报维权电话:96706315、0535-6610123,我们将联系相关部门,竭诚为您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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