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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运河文化需要古树“撑腰”
有关部门表示将和开发商沟通原地保护或移植
  • 2011年03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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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牟张涛

    本报3月3日《这样的老树砍掉太可惜》和3月4日《石家园老槐树,至少150岁》的报道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他们纷纷表示应保护身边的古木。

    3月7日,记者走访运河开发区拆迁办和林业部门,他们表示打造运河文化离不开古树,会做好古树的保护工作。

    市民:

    搬到我家吧

    5日,家住三八路某家属院的刘炳青告诉记者,他从小就喜欢树木,“我散步路过三八路上的一棵古槐时,都会去清扫一下树边的生活垃圾,古树作为历史的见证,应该做好保护工作。”刘先生希望借助本报呼吁更多的市民爱护树木。

    武城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如果古树需要“迁移”,实在没地,希望将它搬到其家中,“我家院子大,移植到我家里,我会做好看护工作。”

    拆迁办:

    一定保护好古树

    7日,记者来到运河开发区拆迁办,负责人刘怀东告诉记者,近来德州正在打造运河文化,而古树的历史积淀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刘主任得知该老槐树经林业部门鉴定为国家三级古木,“我们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探访一下,做好这棵古木的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们也会和开发商做好沟通,妥善处置这棵古木,原地保护或者移植。”刘怀东说。

    林业部门:

    做好移植方案

    德州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吕昌诚告诉记者,古木“年岁”都比较大,如不影响到土地的开发,应该原地保护,这样也会增加该地区的历史厚度。如果需要迁移,开发商则应向林业部门申请,由林业部门出具相关手续,然后林业部门做好古树的移植方案。吕科长表示,开发商在移植树木时应严格根据移植方案来,而林业部门会做好监督和指导。

    这棵古槐接下来的命运如何,本报也会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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