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对媒体开放,在回答记者提问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了阐释,“法律体系还需要继续发展和完善,今后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徐显明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但法治建设的任务却并未完成,下一步就是要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过程时间更长,任务更艰巨。另外,法律体系建设还要继续发展和完善。”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法律体系也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继续发展和完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要建设法治政府、建立高效公正的司法制度、在全社会形成普遍守法的观念意识、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等6个环节,今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李文鹏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