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李珍梅)房子预售时,合同上写的是95m2,实际上却只有92.25m2,按照当时4600元/m2的价格,应退回12650元差额。购房者黄先生为索要差额在两个月内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都被开放商以各种理由搪塞。
7日上午,家住李沧区的市民黄先生向本报反映,2001年他在崂山区香港东路颐景园买了一处网点房,当时房子还在预售期,卖房签合同时写的是
95m2,按4600元/m2的价格共付房款437000元。黄先生说房子是贷款买的,后来就对外出租了,房产证也一直没有办理。
今年1月上旬,黄先生打算把房子卖出去,去办理房产证时才发现发票上写着房子的实际建筑面积为92 2.25m,比预售期开发商合同上的面积少了2.75m2,按照当时的价格,开发商应该给黄先生退回12650元差额。
“发票上盖了两个章,分别是颐景园房地产和青岛崇杰集团。我年前到崇杰集团找了两三次,他们公司说年底很忙,领导出差了,没法签字,这事儿就搁下了。”黄先生说,他想着年后再过去找,可过年后该公司一直没给他任何回复,于是他再次找到开发商。“他们说一周
后给我回复,可两周后我打电话过去,负责人就一直不接电话了。”黄先生说,事情都拖了快两个月了,退款却还没有消息,这让他十分着急。
7日下午,记者联系黄先生所说的开发商—青岛崇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一位曲姓工作人员说,关于黄先生的退款问题,销售部已经向上级反映了。“我们都是按程序走,退款也需要时间。”对方说退款问题已经上报给财务,并让记者联系财务。记者拨通财务电话后,对方说对此事不知情,答应让负责人给记者回电。
8日上午,记者再次拨打崇杰集团财务办公室电话时,对方说负责人去外地出差了,直到晚上6点30分截稿前,记者也没有接到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