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8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唐玉沙) 近日,因父母被杀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隋某收到了威海中院执行局法官送来的救助款项2万元,使他窘迫的生活得到缓解。据了解,今年,威海中院共发出涉法涉诉救助资金26万元,帮助17起执行中止案件的28位申请人解了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2009年初,威海市政法委与威海中院联合制定《威海市市级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两年多,威海市财政部门共向威海中院执行局划拨款项55万元,专门用于救助执行案件中家庭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和因对方原因导致无法执行的其他申请人。今年,因父母被杀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隋某、因妻子遇害父母年迈又有精神病的残疾人张某、因儿子被害年近耄耋的农民钱某等17起执行中止案件的28位申请人,在家庭生活困难的时候,相继收到了威海中院执行局法官送来的救助款项2万元、1.5万元、1万元不等,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据统计,在这一次救助中,威海中院共发出救助资金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