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电视广告太多太滥太低俗,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是多年以来备受公众诟病的老问题。但是我们能否真的像全国人大代表方明所建议的那样,对央视一套和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来个快刀斩乱麻,全面禁播广告呢?这样的做法看上去干净利索、一了百了,但也必然会带来各种问题和弊端。
广告收入作为维持电视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全面禁播以后,恐怕最后的结果只会有两个:一是因为资金困难,导致电视节目整体质量下降,观众不满意;二是政府给予巨额财政补贴,以维持电视台的正常运转。
很显然,这两种结果,都不是公众所愿意看到的。按照笔者的看法,对于电视广告,其实大可不必全面封杀,一禁了之。实际上,广大电视观众对电视广告的诟病,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太多;二是质量太滥。数量太多,就像春晚相声中讽刺的那样,是在广告中插播电视剧,则必然会影响观众欣赏其他娱乐节目的效果。而质量太滥,内容粗俗,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所以说,对于电视广告的规范管理,并不一定非要全面封杀,而应该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对数量的控制和质量的提高上。电视广告本身也是一种艺术形式,如果数量合适,质量上乘,让人看了不觉厌烦,电视台也有了充足的资金提高其他电视节目的质量,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