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见习记者 顾松 通讯员 王长祝 侯倩) 一女子曾因盗窃学生宿舍内财物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月21日,她重操旧业,在学生宿舍盗窃电脑一台及手机一部,涉案价值达5000余元。
2月21日,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接到西城某学校学生报警称,宿舍内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人盗走。据受害人描述,她当天上午9时许离开宿舍时,电脑和正在充电的手机都在宿舍。中午12时许,受害人回到宿舍时却发现电脑和手机不翼而飞。
接到报案后,民警在调取宿舍楼内监控录像的同时也询问了有关人员,但并没有发现疑点。经过3天的缜密侦查,民警在24日发现了被盗电脑的踪迹,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随后将其抓捕。
经询问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21岁,滨州市人。2008年曾在济南某学校女生宿舍楼内盗窃,后被济南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今年2月17日,张某来到东营打工。2月21日,她到了西城某学校后便跟随学校内女学生进入宿舍楼,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作案。当进入到一间没有人的宿舍时,在寻找财物的过程中她“看中”了右前方那部正在充电的手机,当准备离开时发现宿舍内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就顺手带走了。
目前,滨海警方已将赃物全部追回,张某也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表示,近期学生宿舍盗窃案时有发生,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睡觉时应锁好门窗,离开时切记锁门,贵重财物妥善保管,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