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岛将出台房屋租金指导价
  • 2011年03月1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3月9日讯(记者 宋珊珊)今后租房将有价格指导,房东不能乱要价。9日,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于凤树参加在线网谈时透露,青岛已着手调研房屋租金情况,并将出台指导价。

    9日,于凤树在网谈中说,房屋租赁管理下一步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建立房屋指导租金价格制度,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数据采集、程序编制和典型区域划分等工作。

    于凤树透露,青岛正在积极调研制定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根据有关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通过制定最低标准来规范约束“群租”问题。

    于凤树提醒,今年2月1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续租和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处以罚款。目前市内四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七万多户。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限购令打乱开发商“算盘”
校园“农场”
青岛将出台房屋租金指导价
万户城中村居民将住“世园”新房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