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耀
据报道,福建企业家曹德旺和儿子去年向西部五省捐款,提出“苛刻”要求: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困难农户手中,管理费不超过3%,差错率不超过1%;事后抽查若发现差错率超过1%,超过部分由基金会给予30倍赔偿。
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说法,这笔附条件的善款执行难度颇大,据统计,该基金会派出了9000多人参与其事。至于说“基金会和志愿者们吃尽了苦头”,这跟大城市里坐办公室相比,当然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可是与受捐对象的生活条件相比,短暂的一点苦头又算得了什么?
基金会当然不会“赔本赚吆喝”,否则这个项目洽谈之初就会“泡汤”。对此曹德旺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坚信即使执行3%的低费率,600万元管理费也应该够用。目前各家基金会不论每一笔善款的具体规模,通常都会执行10%的管理费率,殊不知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上限比例。由此可以想见,有多少本应到达受助人手中的善款,轻轻松松转化成了基金会的利润。在如此宽松的慈善中介约束条件下,不能不说,曹德旺的较真捅开了一层窗户纸。经他压缩的巨额“水分”,不啻一份全社会慈善审计报告。
曹德旺先生的难能可贵,尤其体现在一整套监督机制上。至于半年的执行期限,也极具启迪意义:一方面生活困难的受助人总归是“求钱若渴”,一方面基金会因为利息收入而乐于拖延。当然有了严密的指标设置还远远不够,曹德旺真正的“苛刻”之处在于,从一开始,他就对帮他发钱的基金会保持高度警惕,实行全程监督,为此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并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要求基金会每10天递交一份有关项目进展的详细报告。
因为曹德旺先生的一丝不苟,加上基金会的有效组织,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这件善事做得相当圆满。其主要经验在于,始终“咬定”自身权利不放松,由此也激发了基金会的动力和活力,除了发动多方面力量高效运作,还直接把钱打入农户个人账户,不给“雁过拔毛,层层拦截”者机会。眼下亟需发扬曹德旺这种主人翁精神,一是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促成基金会全面、准确、如期公布年度工作报告;二是促成基金会根据善款规模,合理厘定差别化管理费率;三是充分依靠群众和媒体,把慈善监督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