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尹岩 李明)9日晚上,一辆装载24立方甲醇的槽罐车行驶至宁东路张大庄乡派出所附近时,突然着火。消防官兵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战终将大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9日23时2分,宁津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宁津县张大庄乡派出所附近一辆甲醇槽罐车发生火灾。接警后,3辆消防车及18名消防官兵迅速赶赴现场。消防官兵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着火的槽罐车停在张大庄派出所对过,整个槽罐车已陷入大火中。
据站在一旁的该车司机讲,车上没有人员被困,但槽罐车内装有24立方的甲醇,随时有发生爆炸的危险。根据现场情况,消防官兵首先使用车载消防水炮远距离冷却槽罐。随后,消防官兵迅速从槽车两侧各架起1支水枪边对着火的车体灭火,边朝着罐体喷水冷却,防止甲醇泄漏发生爆炸。在强大水流的冲击下,肆虐的火魔慢慢被压制下来,大火基本上得到控制。
消防官兵又爬上车顶使用干粉灭火器对车顶的余火进行清理。10日1时25分,大火被扑灭,险情解除。整个槽罐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