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高忠祥) 宁津县男子张某经常和一些朋友吃喝玩乐,没有钱时,便去偷抢。不想却在一次抢劫时被另一男子王某来了个“黑吃黑”。3月9日,宁津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将王某提起公诉,张某另案处理。
2010年12月初的一天,张某趁着夜色拦下了一名下夜班的工人李某。张某手持凶器,威胁李某跟他来到一处僻静的乡村公路边,用早就准备好的绳子将李某绑在一棵树上,准备将其身上的贵重物品搜走。就在张某准备动手搜查李某身上的物品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名男子,该男子手持匕首,威胁张某离开,称这是他的地盘。张某与该男子发生打斗。结果,张某不是对方的对手,最终落荒而逃。赶走张某后,这名姓王的男子搜起了李某的身,最终将其所带的手机和一千多元钱全部拿走,然后扬长而去。
事后,李某被路人相救,报警后,拿走李某钱财的王某很快落入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