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宣传栏布满“牛皮癣”,电梯里也密密麻麻张贴着广告,绿地旁的玻璃橱窗还是广告……小区里的公共设施成了做广告的宝地。然而,很多居民却不知道,这些占用公共空间的商业广告,收益究竟归谁,又用在了何处。
电梯内广告贴得密密麻麻
“小区电梯里都是广告,进入电梯抬眼低头都能看到,不过时间长了都习惯了。”市区荣华园业主李女士说。
记者近日走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小区公共部位张贴了不少商业广告。在富民小区,主路旁边立着两块玻璃橱窗,其中一块被做成了某医院的广告,另一块上面写着招商电话。小区的宣传栏上,张贴着许多小广告,有招工的,有招生的,还有买药的,五花八门、密密麻麻。
随着高档高层住宅的增多,电梯成了做广告的“黄金地”,记者从现代物业公司服务部获悉,目前他们所管辖的几个小区的电梯广告已经做满了。
在小区走访时,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发现很少有居民注意有关小区广告的事情。“广告我们天天能看见,可从来没想过广告费的问题。”居民刘先生说。“广告费用在了哪里,我们真不清楚,也从来没有问过物业。平时没太在意。”孙女士说。
广告费咋花没人说得清
“电梯的三个版面,一个版面一天3元钱。”现代物业公司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部分广告费用在了哪里,物业人员说全都返还到小区和居民身上了。仅凭收取的物业费来维护和管理小区各项事宜,物业是处于亏损状态的,这部分广告收入平时都用在小区公共部位维护上面。
记者以广告商的身份咨询了富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一块玻璃橱窗一年的广告费用是1200元,钱交给物业,但没有发票。而对于小区宣传栏上的那些小广告是不用交费的,因为他们两天就会去清理一次。当记者问广告收益用在了哪里时,工作人员拒绝回答。
记者咨询荣华园物业得知,小区电梯可以做商业广告,还可以在小区挂条幅做广告。对于小区广告收益到底是多少,用在了哪里,居民表示物业并未进行公示,他们也不知钱的去向。
当记者问物业公司是否需先征得业主们的同意或与业主签订协议时,物业公司表示完全不用,把钱交给物业,和物业签协议就可以了。
律师: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小区公共场所广告收益归谁所有?记者采访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根据《物权法》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公用设施设置广告对公用设施的利用、收费以及所收取费用的管理、使用等事项,应当报业主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业主同意后方可实行。电梯间等
部位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广告费的收入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
同时,物业公司有义务向大会提交该部分收益的账簿,并应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物业公司基于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职责,在不损害业主权益的情况下有义务保证业主的公用设施保值、增值。
文/片 本报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