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的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很多小区名字里有“花园”“别墅”等字眼,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名字不能随便取,“花园”“别墅”要够绿才行。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占地6公顷以上(含六公顷),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住宅区,通名可用“小区”,占地在6公顷以下的住宅区,通名可以用“苑”“里”“园”“庄”等。“允许在通名前加一两个修饰词,像雅苑等。”
“别墅和花园的通名不能随便用。”该工作人员说,“别墅”小区要拥有花园的园林式低层高级住宅区,绿地率不能低于50%。“花园的绿地率较低,不低于40%,是有较多人工景点和绿地的住宅区,集中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
本报记者 凌文秀 邹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