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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张手机卡疑遭买家“调包”
聊城小伙只身赴广州取证
  • 2011年03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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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上午,王兆刚展示快递公司给他开出的验货证明,以证明他发出的一百张手机卡被调包。

    本报记者 邹俊美 摄

    本报记者 李怀磊

    今年1月8日,育新苑小区开网店的王兆刚以总价2500元的价格向一位广东买家出售一百张手机卡,到货后买家要求全部退货,等货退回来王先生却发现,百张手机卡全不是他当初发的货,于是拒绝签收,并让快递公司开具了证明。此后两个多月来,买家的电话一直打不通。王先生怀疑,是买家将手机卡调了包。

    货刚到买家就要退,卖家称手机卡遭“调包”

    今年1月上旬,在育新苑小区开网店的王兆刚接到一个“大单”:广东的一位买家要一次性购买一百张联通手机卡。和这位自称是“何姐”的买家协商后,以每张25元的价格成交,共计2500元。1月8日,王兆刚通过顺丰快递将手机卡发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前进村。

    根据顺丰快递的记录,1月9日下午1点43分,王先生的手机卡到达目的地,下午2点多,买家“何姐”签收。随后,“何姐”打来电话称手机卡没有信号,要求全部退货。“我当时很疑惑,卡都是现批的,不可能没有信号。”王兆刚说,如果买家不在网上签收,钱就不能到账,他担心出了差错,就让她当天把货全退回来。”

    1月10日下午6点10分,“何姐”的退货到达聊城顺丰快递后,王兆刚签收时发现,那些手机卡却和自己发的货不一样,“我发的是两种手机卡,一种红色一种蓝色,并且在卡的背面全有黑色碳素笔写的手机号码。”王兆刚说,退回的手机卡却只有一种颜色,背面一个手机号码没有,一百张手机卡全被调了包。“这两个月来给买家打了无数的电话,对方手机一直关机。”

    拒绝签收后,王兆刚让顺丰快递公司开具了验货证明。由于手机卡发了出去,联系不上买家,货款也不能到账,对于他是一笔不小的损失,王兆刚要求淘宝网介入处理。

    受骗金额不够立案,卖家只身赴广州调查

    1月中旬,王兆刚将发货和收货时的验货证明提交给了淘宝网。在他出具了相关证明后,买家竟也开出证明退的手机卡与收到的手机卡一致。

    3月9日、10日,记者多次拨打买家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王兆刚说,“淘宝网回复说联系不到买家,让我提供些更有力的证据,淘宝网还发来一封邮件,需要在3月12日之前提供立案证明回执单,如果不能提供,交易平台上的款项就会返还买家。”

    10日上午,记者拨打淘宝网客服电话,证实了王兆刚的说法。

    但由于受骗金钱的额度不够,王兆刚在柳园派出所、市网监支队、市经侦支队均没能立上案。“像这种情况,受骗额度得达到1万,才能立案。”10日上午,东昌府区经侦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建议王先生多找和他有同样受骗经历的卖家,多搜寻相关证据。

    由于不能立案,也就无法提供立案证明,12日,钱款将自动回到买家手中。不甘心自认倒霉,10日上午,王兆刚登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去找买家和搜寻相关证据。王兆刚说,退货时说卡信号不好,说明他肯定试用卡了,而在退回的卡中,却没有一张是拆开过的卡,“肯定是买家调了包”。

    网络交易有陷阱,注意留存证据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山东舜祥(聊城)律师事务所张建升律师提醒,网络交易具有方便快捷的特性,但因其虚拟性存在很大的风险。《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虽已实施,但在具体操作中仍有很大的漏洞,加上相关配套的法律不完善,导致出现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当出现交易纠纷时要及时与网络交易平台联系,并保存好交易时的相关证据,如果出现违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旦发现一方涉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张建升律师介绍,作为网络交易平台也应当认真核实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证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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