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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市民5年内住上“节能暖房”
  • 2011年03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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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范磊贤)记者从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了解到,按照我市申报国家“节能暖房”示范市的要求,我市城区478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计划在3年内改造191.2万平方米,5年内全部改造完毕。这就意味着城区市民5年内全部住上“节能暖房”。

    今年2月,市住建委向国家上报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78万平方米,提出申报国家“节能暖房”示范城市。5年内完成改造的话,平均每年完成95.6万平方米,投入城市配套资金4302万元。

    按我市申报国家“节能暖房”示范市的要求,2011年至2013年,市区每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4万平方米,其中市直35万平方米,兰山区12万平方米,河东区7万平方米,罗庄区7万平方米,高新区3万平方米(不含县城)。

    从有关数据看,地方财政要投入大量资金,按建筑节能改造的投入产出比(利润率)35%至40%和改造建筑使用寿命最低20年计算,居民的投资成本3至5年可收回,若以建筑物改造后使用寿命40年综合计算,投入产出比为1:4以上,总投入约10年左右可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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