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文靖 金亭记者 李晖)2月28日,莒南县经侦大队在浙江金华抓回一对巨骗夫妻,这对夫妻在莒南开设公司3年期间,先后诈骗他人财物800余万元。目前,这对夫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0年9月8日,尹某、马某等几十个人急匆匆赶到莒南县公安局,语无伦次地向民警诉说来因。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得知,2007年初,在莒南县坊前镇东岭,山东省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自公司成立以来,法人代表崔某伙同妻子莫某与受害人尹某、马某等人签订协议或口头约定,收购花生饼、花生米等货物,并约定货到后三至五日付款。
刚开始经营时,崔某夫妇还能做到按时付款,经营一段时间后,崔某夫妇开始推托说资金紧张,等过段时间再付货款。到2010年后,崔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给尹某、马某等人。2010年9月3日晚,崔某夫妇更是携款潜逃。
经侦大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立案并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调查,自200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崔某夫妇与马某、尹某等24人签订协议或口头协议,骗取受害人价值160余万元花生饼、塑料桶等货物;2010年5月至7月,崔某伪造与孤岛采油厂花生油的供应合同,虚构事实,以8月底收取采油厂货款后归还借款的名义,骗取东营市受害人李某现金61万元;2007年以来,崔某夫妇以1.5分至2分不等的高利息为诱饵,先后吸收东营区宋某、张某、朱某等10余人或单位借款610余万元。
根据线索,民警们先后辗转前往四川、浙江、湖南以及山东等地对崔某的朋友进行询问,又前往东营、滨州等地对崔某的轿车进行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摸排工作,耗时6个月的时间,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民警们最终锁定崔某夫妇在浙江金华市活动,得知这一线索,民警们连夜赶赴金华市。2011年2月28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们在一出租房内将崔某夫妇抓获并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