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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买半年还未领到补贴款
德城区财政局:以旧换新补贴款每月都会发给销售商,拖延没道理
  • 2011年03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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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曹宏源 张金东) 按照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最多可享受400元/台的补贴款。2010年9月,家住德城区的张先生在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后,等了半年多,去家电商场问了十几趟,可还是领不到补贴款。

    去年9月,张先生花了5300元在德州某商场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按当时以旧换新政策,商家将张先生家的旧电视拉走了。当时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补贴款还没下发,400元补贴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发给他。 

    到去年11月,张先生再次来到商家询问补贴款的事。商家表示补贴款没有发下来,还要再等等。就这样,张先生的补贴款一直拖到了现在。“我今年78岁了,为了这补贴款来回去商场跑了十几趟,服务员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发。”张先生说。    

    根据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办法,购买人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当场就应该拿到补贴资金。为什么商场的行为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不同?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卖场的负责人胡先生。 

    他说,补贴不能及时兑付的现象确实存在,由于卖场的单彩电一类,每天的销量会达到几十台,旺季的时候销售量更高。工作人员需要对购买者的各种证件进行核实、录入,工作量相当大。 

    另外,他说如果当场给予现金补贴,大大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不说,商场还需要垫付大量现金。德城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款由国家财政补贴80%,省级财政补贴20%。每月他们都会根据销售企业的报表按时将补贴款下发,商家拖欠消费者补贴款实在没道理。 

    在记者发稿前,张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商家已经将400元补贴送到了他手上。

    (线索提供者 王女士 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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