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侯健) 东港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即将展开,什么样的人不能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呢?据东港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史玉峰介绍,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况中任何一项的村民就不能参选。
不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落后,没有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村“两委”分配工作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未作处理的,或已经处理但未满三年的;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以上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在村民中影响极坏的;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判处刑罚的;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侵占集体资产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情形的。